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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绵城市备受热捧 水处理投资新机遇彰显

      4月27日,第二批海绵城市国家试点出炉,共有包括深圳、珠海等14个城市入选。随着“海绵城市”政策不断加码,污水处理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,投资前景值得关注。

      4月27日,第二批海绵城市国家试点出炉,共有包括深圳、珠海等14个城市入选。据了解,本次海绵城市试点5月10日申报结束,不到一个月就出结果,体现出海绵城市国家重视度。消息称,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进行三年补贴,直辖市每年6亿元,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,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。

      何谓“海绵城市”?

      每年7~8月,中国多地进入“雷雨模式”。这样的天气在带来丰富降水的同时,也考验着城市的“下水道”。如何有效解决城市内涝问题?在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,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大力建设自然积存、自然渗透、自然净化的“海绵城市”理念。目前,“海绵城市”这一理念在一些城市尝试推行,并取得了一些成果。

      “海绵城市”的核心定义在于修复和保护城市水生态系统,充分发挥城市绿地、道路、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、蓄渗和缓释作用,让城市成为“会呼吸的海绵”,能在降雨时有效蓄水、避免城市内涝;干旱时释放水资源,天然地起到调节作用。

      事实上,大自然本身就是一块天然的“海绵体”。每当降水形成时,雨雪或直接降落在江河湖海。然而,随着工业化、城市化的推进,特别是“钢筋混凝土”版的城市模式全面流行,城市自然“海绵体”惨遭破坏。

      举例来说,作为全国首批16个“海绵城市”试点之一,浙江嘉兴市早在2011年就开始利用低影响开发技术打造“海绵城市”,即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,合理控制开发强度,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,留足生态用地,适当开挖河湖沟渠,增加水域面积。此外,从建筑设计始,全面采用屋顶绿化、可渗透的路面、人工湿地等技术,促进雨水积存净化。

      万亿级别“海绵城市”项目启动

      5月10日,第二批海绵城市国家试点申报结束,不到一个月就已出结果,体现了国家对海绵城市建设的高度重视。相比第一批16个试点城市,第二批试点城市数量相当,且大多为一二线发达省会城市,财政支付能力较强。

      继3月政府工作报告将海绵城市纳入了“十三五”新型城镇化建设重大工程、中国国家战略百大工程项目后,住建部于3月18日印发了《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》,明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八项规定内容,要求今年10月底前设市城市要完成海绵城市规划草案,按程序报批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无疑已经成为各市今年的重要任务之一。

      据不完全统计,2016年以来,仅武汉、济南、成都、池州、遂宁、湛江等近20个城市的“海绵城市”总投资就达2671亿元,总项目量达到2052个。有业内资深人士预测,海绵城市市场规模将达亿万级别。

      国务院在印发的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》中也强调:“通过‘海绵城市’建设,将70%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,到202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20%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,到2030年这一比例要提高到80%以上”。照此标准,若按照全国658个城市共计5万平方公里的建成区估算,意味着2020年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总投资规模将达到2万亿,2030年总投资额将突破10万亿大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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